(Canadian press)
開停車罰單的警員會站在咪表等著其到時間?我只是遲到一兩分鐘取車就會看到雨刮上有罰單,就沒有一個寬限期嗎?還是他們一到咪表計時器到零就寫罰單?超過泊車咪表期限多久會拿到罰單?
胖編請翻譯編譯了環球郵報的一篇文章,一起來看看答案:
多倫多警方停車執法參謀軍士Nicole Lee表示:「現在有一個10分鐘的豁免規定。所以我們不會在停車繳費收據寫明的時間一到就給你寫罰單,要等十分鐘後。」 新的政策澄清了一個令人疑惑的問題。在此之前,警方稱有五分鐘的寬限期——但市政府(泊車管理)到時十分鐘內就可以寫罰單。該10分鐘豁免適用於城市的 2600個停車憑票機(Pay and Display machines),覆蓋全市付費停車位約95%以上。但它不適用於1200個左右的投幣式咪表(coin-operated metres)。
Nicole Lee說:「咪表的問題是無法判斷時間已經過了多久。所以,如果警員看到(咪表讀數)為零,他們就會寫罰單。」但不是所有的咪表都一樣。溫哥華市政府表示, 溫哥華的大多數咪表都有兩分鐘的緩衝期。溫哥華市府在一封電子郵件聲明中說:「大多數咪表有一個閃爍的紅燈指示已到寬限期。這是通常的做法,如果停車執法 人員看到的倒計時信號,他們會忽略。」
有記者為此在溫哥華做了一些相關的隨機調查,故意讓咪表到期時去取車並見到了準備開罰單的官員。F警員表示:「僅僅多了兩分鐘,我是從來不會為此開罰 單。有些人可能會,但我不會,這可能就是為什麼我幾乎從來沒有被要求去法庭對峙。」她解釋說,她正在巡邏路線上。如果她在兩分鐘緩衝期過後經過記者的車, 她就不會知道車子停了多久。
如果緩衝期已到,但我在她開罰單時就出現了怎麼辦?巡警表示:我會停止寫罰單。 但是,如果像有些人一樣你開始辱罵我,那麼你肯定拿到罰單的。在你的工作單位或其他地方(罵人)都不行,那為什麼要對我這樣?
如果你在多倫多看到警官在給你開停車罰單怎麼辦?你可以友好地要求他們丟掉開出的罰單讓你走嗎?Nicole Lee說:」一旦他們已經開始出票並輸入到系統中,他們就很少可以改變了。 他們可以提出一個撤銷罰單的申請,但罰單還是會被打印出來。」
Nicole Lee表示警員們沒有時間去潛伏,並等咪表到期。她說:「也許感覺是這樣,但其實不然。他們要覆蓋一個特定的區域,我們的目標是讓其他人有輪流停車的機會。」 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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